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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財政制度建設中的困惑如何破解

實用文檔 2021-06-21 19:06 731 財政


[中圖分類號] F812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6623(2017)01-0065-04


  一、建立現代財政制度面臨的困惑


  2013年中央提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凸顯出我國財政現代化對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意義。然而,在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實踐中也存在一些困惑。


 ?。ㄒ唬┱J知上的不統一


  自中央提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以來,理論界圍繞著現代財政展開了討論,但討論結果在聚焦于現代?收制度、現代預算制度和現代政府間財政關系的同時,卻在更大范圍內引出了對財政的紛爭。紛爭主要反映了自國家分配論后,理論界對財政本質、屬性等基本理論問題的界定出現的分歧,尤其是隨著市場經濟模式弊端的不斷顯現,這種分歧正在擴大。而從我國現實國情看,一方面,對中高速經濟增長的需求依然迫切,還需借鑒市場經濟模式發展經濟;另一方面,價值觀缺失、環境污染等公共危機的不斷累加,又亟需從公共治理、倫理規范等角度對市場經濟主導的經濟增長進行修正。從國家治理角度來勾勒現代財政制度框架,對財政理論界來說,不失是一種折衷辦法。但就財政紛爭而言,這種折衷顯然不夠,財政定位模糊不清,既無法解決財政一直關注的傳統問題,也無法全面闡明財政與國家治理間的現代關系,這也是為什么自2013年底中央提出現代財政制度以來,理論界的討論卻不盡如人意。


  而且,現今更為棘手的一個問題是如何實現公共財政研究與現代財政討論的有效對接,雖然對公共財政與現代財政的關系,筆者進行了深入分析,并認為從長遠看現代財政改革有助于理解財政的公共性本質,但這畢竟也只是一家之言,還需經過理論界的深入討論建立起公共財政與現代財政間的邏輯關聯。


 ?。ǘ┲醒肱c地方的實踐分歧


  中央與地方政府對待現代財政的實踐態度,同中央與地方在財政收支上的配置變化有直接關系。建國初期,統收統支體制保證了中央政府的穩定財源,1953~1957年,中央財政收入占全國財政收入的比重平均為78%。1958年,財政體制進行調整,新體制下中央與地方在財政收入上的配置比例仍維持在80%和20%,但在財政支出上的配置比例從之前的73%和27%變化為44%和56%,地方收支缺口的突然放大促使財政體制于1959年繼續調整,中央與地方的收入配置也隨之變為24%和76%。1959~1979年,中央以平均23%的財政收入負擔平均54%的財政支出的嘗試,并未換來穩定的高經濟增長,這一時期全國財政收入的平均增速為7.2%,最高時達到45.8%,最低時甚至為-37.8%。1980~1993年間中央財政支出平均占比下降到40%,相比所獲財政收入平均占比提高到32%,中央收支倒掛情況有所改觀,中國宏觀經濟開始雙位數增長??煞从^財政,長期包干制下,事權下放所導致的全國財政收支萎縮以及經營企業之利所導致的稅外之費的不斷放大,嚴重影響了財政整體運行質量。1993年,全國財政收入占GDP比重下滑至12.3%,這與我國人口、面積的體量極不相稱,分稅制改革勢在必行。


  從效果上看,分稅制有效提高了兩個比重,但同時卻延續了包干制下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配置關系的變化情況。1994~2012年,中央財政收入平均占比繼續放大到52%,財政支出平均占比繼續下降到26%,收支倒掛的主體由中央政府反轉為地方政府。而且,與分稅制同步進行的還有現代企業制度改革,“政企分開”的改革要求割斷了地方政府與經營性企業間的直接利益鏈接,客觀上加重了地方政府收支倒掛的局面。故在分稅制不斷深化的過程中,財政狀況趨于好轉的中央政府越來越強調財政運行的規范性和民生性,而財政狀況轉而惡化的地方政府則聚焦于獲取財政收入,并在實踐過程中逐漸固化到經營土地和債務融資上來。


  基于這種認識,可以說2013年底提出的現代財政制度,某種程度上加劇了中央與地方政府不同的財政運行趨向。面對國內外錯綜復雜的發展態勢,中央政府需要財政運行更加規范、民生、多元和有效,而這本身就給地方政府帶來了更大的財政壓力。


 ?。ㄈ┫到y性要求與漸進式改革相矛盾


  縱覽改革開放以來的財稅改革措施,包干制改革以利益出讓為名將經營權和經濟權下放,擴大了我國經濟主體范圍,這雖有利于經濟增長,但在下放過程中也造成財政運行的非規范化,如包干形式多樣化、地方政府間非規范財政競爭等;隨后的分稅制改革和積極財政政策的實施,在財政制度規范化方面有所建樹,但又因財權事權不匹配、財政轉移支付非均等化、財政運行GDP單一考量等原因,使我國財政在未能解決個體追求經濟利益與整體實現平衡穩定間矛盾的同時,又產生出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生產與分配、供給與需求等新矛盾,進而誘發土地財政、稅費并立等非規范操作。進入21世紀,財稅改革集中于預算方面,力圖通過預算制度的規范化來提升財政整體的規范化,以增強財政支撐社會經濟尤其是經濟發展的能力,但從效果上看并未改變財政制度規范化與非規范化并存的局面。


  從財稅主體―政府與公眾的視角來看漸進式改革的這一缺陷,有一定緣由:從政府視角看,漸進式改革容易形成固化的部門和地區財稅利益,從而使后續財稅改革措施受到既得利益集團的阻撓。漸進式改革進程越長,這種阻力越大,反過來漸進式改革的速度就變得越慢,利益固化成為漸進式改革最大的障礙;從公眾視角看,漸進式改革使個體對財稅改革的整體規劃和長遠目標缺乏清晰認識,從而更在意短期利益,愿以公共責任缺失為代價換取靈活的非規范財稅政策。故集理論與實踐創新于一身的現代財政制度雖與當前國內外態勢、財政自身發展相契合,但其系統性要求卻與漸進式改革內在的維持現狀張力相抵觸,建立難度自然很大。   二、破解困惑的具體建議


  2015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要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力度,階段性提高財政赤字率,并保障政府應該承擔的支出責任。與此同時,亞投行在美聯儲加息的背景下正式成立,標志著全球迎來了首個由中國倡議設立的多邊金融機構。這一系列重大事例的發生都折射出我國當前發展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正在加速?;诖?,我們亟需一個運行更趨完善的現代財政作為堅實后盾。那么,如何在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筆者以為,可從以下幾方面重點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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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而言,以實踐推改革,以改革促發展,是一條有效的建設途徑。事實亦如此,自2013年底中央提出現代財政以來,財稅方面的改革陡然加速,預算法修訂、營改增、消費稅與資源稅調整以及環境稅、房地產稅和個人所得稅的改革預期等,既吸引了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也在無形中推動著我國財政理論的創新與發展。從2020年基本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的目標出發,今后幾年的財稅改革應側重以下方面:


  1. 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一是理論和實踐層面上都要重視事權歸屬問題,變“以收定支”為“收支同等重要”;二是細分公共品或服務的實踐類型,尤其是中央政府擔責的全國性公共品或服務的范圍要界定清楚,并以此為依據,放大中央政府事權,使中央政府在實現社會經濟和諧可持續發展、形成全國統一有序市場、促進公平正義等公共倫理觀方面發揮主體作用。同時,這也能有效緩解地方政府的支出壓力,改善地方政府的財政狀況,促使地方政府在財政現代化進程中認同更為長遠的財稅改革目標;三是進一步改進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控制財政轉移支付規模,降低返還性、專項性轉移支付比例,使財政轉移支付專注于彌補地區財力差異。


  2. 規范財政體制。財政體制的規范性是自分稅制以來就在追求的改革目標,但實際效果主要集中于宏觀調控、財權劃分和預算監管等內容,從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出發還需做到:一是實現法治財政。依法理財是財政實現現代化的基本前提,也就是說,沒有健全的財政法律框架,效率再高的財政體制也不能稱之為現代財政。這一點在以往的財政運行過程中經常被政府事務的靈活性所取代,應以此次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為契機加以糾正,使我國在憲法、財政基本法和財政行政法規規章三個層次上的法律建設都得到提升。另外,還要嚴格規范地方財政立法,在保持地方一定自主權的同時加強監管;二是稅制結構調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稅制結構已經歷過數次大的調整,一些主要稅種的調整更是不曾間斷,但即便如此,若從現代財政的要求出發,現行稅制結構必須再有大的調整。而且,現行稅種的數量不足使中央政府集中財力、改進收入劃分的努力總是變成對地方財力的擠壓,這也是地方財政非規范收入不斷放大的重要原因。故應加快開征財產稅類稅種,調整現行所得稅類稅種,擴大直接稅征收范圍和收入比例,綜合個體收入、消費和財產能力分攤稅負,在實踐社會公平的同時擴大稅源,盡早建立起中央與地方兩級穩定的稅源結構。


  3. 深化預算制度。2000年以來的我國財稅改革主要集中在預算制度方面,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分類改革的相繼開展,強化了預算管理所應發揮的計劃、協商和監管功能,但作為要建立的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現行預算制度還需從以下幾點出發深化改革:一是提升預算高度與重要性。大力宣傳和普及預算理念,使年度預算工作成為立法機構、行政機構、社會中介組織和公眾共同關注的頭等大事;二是規范復式預算體系。1995年執行的《預算法》中確定的包括公共預算、國有資產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等在內的復式預算體系依舊具有現實意義,若能突破地方和部門利益,在全國范圍內統一規范編制并公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等,那就為將全部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監管奠定了堅實基礎;三是清晰預算周期各環節要求。完整的現代預算一個周期涉及編制、審核、執行和決算四個環節,現代預算編制要求精確細化,預算審核要求獨立求疑,預算執行要求及時規范,預算決算要求公開績效,應對照這些具體要求,對我國預算周期各環節存在的突出問題抓緊糾正,特別是預算審核與預算執行重疊的問題,要予以重視及早解決。


  4. 革新財政行為考量。財稅改革還需注重對財政行為考量的革新,畢竟,對各級地方政府而言,實踐上需要具體的考量指標體系,上一級政府對本級政府工作績效的評價也需要具體的考量指標體系。各級政府應圍繞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和共享發展理念,積極革新財政行為考量指標體系,使我國財政的現代化之路持續進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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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財政學科的定位。公共財政論下的財政學科是應用經濟學分支之一,這與20世紀90年代我國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求相一致,但若與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要求相比,這一學科定位就顯得有些狹窄了。再加之國家分配論的研究傳統,對財政學科的跨學科定位之爭也就在情理之中了。不過,就規范的理論研究而言,財政學科要跨的學科有哪些、這些學科圍繞財政的交叉點在哪、跨學科下的?政理論框架是怎樣的等問題都很空洞,需要下大力氣展開研究,以豐富財政的跨學科理論內容。


  2. 跨學科下財政本質、屬性與職能的界定。相應地,跨學科視角下的財政本質、屬性與職能等基本理論問題也應重新界定。若交叉其它學科對政府財政行為的認識,那財政本質是否還可概括為公共財政論、超出經濟范疇的財政又該具有哪些屬性,以及滿足國家治理要求的財政用什么職能體系,來替代馬斯格雷夫的三職能論,都需要我國財政理論界反復討論、集思廣益,從而為現代財政制度建設提供較為統一的認知基礎。


  3. 與國家分配理論、公共財政理論的銜接。巧合的是,若用現代財政引發的跨學科視角重新審視國家分配與公共財政之爭,會發現兩者間的聯系大過相互的分歧,這也說明圍繞現代財政展開的理論創新具有很強的融合性。這一理論創新過程不是要否定以往的財政理論,而是循著建國以來的現代化之路實現不同階段財政理論間的繼承與發展。尤其是對公共財政理論而言,它對理性個體的主體權利申張,對形成有限政府、責任政府、績效政府和法治政府功不可沒,并將繼續在未來的財政現代化之路上發揮重要作用。  ?。ㄈ┒嘟嵌?U述財政現代性


  現代財政是一個綜合話題,要想說清楚,哲學意義上的現代性、管理意義上的現代化、歷史意義上的繼承與創新以及經濟意義上的績效性等,都是需要討論的,這也是現代財政一提出就會引起財政跨學科研究與西方經濟學研究之爭的原因之一。不過,若參考這種理解,就會發現這兩年關于現代財政的研究視角較為單一,或者出現了用西方話語中的“現代財政”簡單替換,從而導致我國財政實踐活動的指導性有所削弱,這就使實踐者和社會公眾很難對現代財政有深刻認識。故建設現代財政制度,需要通過跨學科研究來對我國財政的“現代性”破題,以使2020年后基本建立的現代財政制度符合我國國情,發揮出國家治理基礎和重要支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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